最近看到朋友在討論:委託人請繪師設計角色、繪圖、建模,卻遇到委託人一個心情差,讓繪師的心血在公諸於世前就消失,或是公開幾天就被冷凍。
我們必須承認:這種東西是一手交錢、一手交貨,繪師無法干涉委託人要如何使用成品。
但我從以前開始,幫翻唱歌手做的混音,常常因為對方換名義、或覺得是黑歷史就直接被刪除。尤其我剛開始是做免費的,看到自己做的成品被刪掉時真是殺意滿滿。
所以我現在針對「個人」的委託規章有一條:在一年之內要是因委託人個人因素刪除作品,需跟我協商取得同意,若在我不同意/不知情的情況下刪除作品,需支付違約金。
供各位怕作品被神隱ㄉ人參考。